一、交易商品信息:
品种 | 发热量Qnet,ar | 全硫分 St,ar | 全水分Mt | 产品规格(mm) | 起拍价 (元/吨) | 标的 个数 | 交易量 (万吨) |
面煤 | ≥5700 | ≤0.5 | ≤13 | ≤30 | 580 | 7 | 1.6 |
原煤 | ≥5700 | ≤13 | 570 | 7 | 1.6 | ||
筛3-8块 | ≥6000 | ≤10 | ≥30 | 600 | 3 | 0.3 | |
筛中块 | ≥6000 | ≤10 | ≥80 | 580 | 2 | 0.2 | |
合 计 | 19 | 3.7 |
二、标的量及交易时间:
煤炭品种 | 标的 | 标的数量(吨) | 竞拍时间 |
面煤 | 面煤标的1 | 约2000 | 9:00-9:03 |
面煤标的2 | 约2000 | 9:04-9:07 | |
面煤标的3 | 约2000 | 9:08-9:11 | |
面煤标的4 | 约2000 | 9:12-9:15 | |
面煤标的5 | 约2000 | 9:16-9:19 | |
面煤标的6 | 约3000 | 9:20-9:23 | |
面煤标的7 | 约3000 | 9:24-9:27 | |
原煤 | 原煤标的1 | 约2000 | 9:28-9:31 |
原煤标的2 | 约2000 | 9:32-9:35 | |
原煤标的3 | 约2000 | 9:36-9:39 | |
原煤标的4 | 约2000 | 9:40-9:43 | |
原煤标的5 | 约2000 | 9:44-9:47 | |
原煤标的6 | 约3000 | 9:48-9:51 | |
原煤标的7 | 约3000 | 9:52-9:55 | |
3-8块 | 3-8块标的1 | 约1000 | 9:56-9:59 |
3-8块标的2 | 约1000 | 10:00-10:03 | |
3-8块标的3 | 约1000 | 10:04-10:07 | |
中块 | 中块标的1 | 约1000 | 10:08-10:11 |
中块标的2 | 约1000 | 10:12-10:15 |
三、交货地点:神木市惠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宝煤矿)
四、交易日期:2021年4月7日
五、交易平台:http://www.ylce.cc/(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912-8133888
六、交易模式:竞价
七、交货周期: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2日(5天)
八、提货方式:由买方自提。神木市柠条塔工业园境内短途需优先乔家塔村村民车辆拉运,运费根据市场价提前商定。
九、交易服务费:
1. 交易服务费按实际交货量×0.1元/吨收取。
2. 交易中心及客户双方每季度结算一次,交易中心开具正规发票给客户,客户收到中心开具的合格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中心服务费。
3. 6月1日起正式收取客户交易服务费,前期费用由惠宝煤矿承担。
十、附加说明:
1.竞拍前客户应对惠宝煤矿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境内短途拉运等提前进行调研。
2.客户应于交易开始前1小时将履约保证金10万元打入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保证金不足或未打入指定账户,将不能参与专场交易。
3.成交规则:采用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按照“价格高的优先,同等价格报价时间早的优先”的原则进行交易,每次竞价幅度不得低于1元/吨,最低报价不得小于起拍价。
4.成交价格:本次竞价均为现金两票价(含煤检票、税票);支付6个月内承兑统一加价10元/吨,拒收6个月以上承兑。
结算价格以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竞拍交易结果为依据,最终以神木市惠宝煤业有限公司出具的结算单为准:
(1)客户同一煤种中标单价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结算价格按照由高到低依次执行;
(2)中标客户计划外采购价格为当期相同煤种网上竞价加权平均价,计划外采购量按竞拍中标比例分配发运;
(3)所有煤种以现货为准,质量不考核,装车视为合格;
5.煤质指标:以当期公告内容为依据,质量最终以惠宝煤矿化验结果为准。
6.竞价交易结束后,由惠宝煤矿确认成交结果生效或作废,并在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官网进行竞价交易结果公示。
7.专场交易流标时,此次竞标作废,惠宝煤矿将进行二次交易,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8.客户中标后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预付煤款。因预付款不足造成节假日期间无法拉运,致使不能如期兑现完成的,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9.各中标客户必须按照惠宝煤矿销售部发运计划安排均衡拉运,否则后果自负。中标客户履约兑现率不能低于90%,若兑现率低于90%(含预付款不足导致兑现率不达标的),将按照《神木市惠宝煤业有限公司地销煤网上交易违约处置办法》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10.中标客户严格按照神木市煤管票等相关票据管理要求执行煤炭销售业务,因票据不符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1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神木市惠宝煤业有限公司所有,客户参与竞标,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
附件
神木市惠宝煤业有限公司地销煤网上交易违约处置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买卖方双方的契约精神,确保客户能够线上合理竞拍,线下积极履约,营造健康有序、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充分保障神木市惠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宝煤矿)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神木市惠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宝煤矿)地销煤网上交易客户。
二、履约拉运要求
(一)为了保证本条例的顺利进行,在履约期内公司对中标客户的履约保证金予以冻结。
(二)客户中标后的1个工作日内按当期竞价公告要求预付货款、办理拉运手续,因预付款不足无法完成当期兑现率时,由客户自行承担后果。
(三)客户在拉运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神木市煤管票管理要求及惠宝煤矿有关制度、规定、办法等,对于违法、违规或不听从公司合理安排的客户将与其解除合同,涉及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四)客户中标后在拉运期间须按照公司发运计划均衡拉运,因未均衡拉运无法完成当期兑现率时,由客户自行承担后果。
三、违约考核内容
所有客户(含直供客户)各煤种兑现率不得低于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出具的《地销煤网上竞价交易中标告知函》各煤种成交数量的90%。
(一)客户不兑现或兑现率低于90%时,由惠宝煤矿确认客户兑现数据。
1.对于竞拍中标客户单品种兑现率为20%以下者(含弃标者),将该客户拉入黑名单,三个月内禁止参与竞拍,实际拉运量按中标成交价结算,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2.客户单品种兑现率在20%-90%之间(含20%):第一次违约按照(兑现率对应第一次违约单价+中标成交吨煤单价)*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同一品种在三个月内第二次违约按照(兑现率对应第二次违约单价+中标成交吨煤单价)*实际拉运量进行结算,并将该客户转入黑名单,三个月内禁止参与竞拍;兑现率区间以及违约单价如下:
兑现率 | 第一次违约单价(元) | 第二次违约单价(元) |
90%以上(含90%) | 0 | 0 |
80%-90%(含80%) | 1 | 2 |
70%-80%(含70%) | 3 | 4 |
60%-70%(含60%) | 5 | 6 |
50%-60%(含50%) | 8 | 10 |
40%-50%(含40%) | 15 | 20 |
20%-40%(含20%) | 20 | 30 |
(二)违约处理结果在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单位名称。
四、免于处置的条件
(一)惠宝煤矿原因:因政府相关部门安全检查、环保检查导致停产、减产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按当期中标告知数量函兑现,致使客户无法完成兑现率时,由惠宝煤矿出具相应的书面说明并由客户确认,客户及惠宝煤矿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客户原因:因不可抗力因素(公路维修、桥面坍塌、雨雪天气影响等)造成当期无法完成兑现的,由客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形成书面报告。若情况属实,按照所受影响天数计算兑现率。实际兑现率按照本办法中“第三条”进行考核。
如:本周期(7天)中标数量为3500吨;
影响天数为2天,即考核天数为5天;
本周期内实际发运量为2000吨;
本期的实际兑现率:2000÷(3500÷7*5)*100%=80%。
五、结算数量及单价
(一)结算数量为实际拉运数量,以惠宝煤矿出矿计量磅单为准。
(二)结算价格以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竞拍交易结果为依据,最终以神木市惠宝煤业有限公司出具的结算单为准:
1.客户同一煤种中标价格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结算价格按照由高到低依次执行;
2.中标客户计划外采购价格(续量部分)为当期相同煤种网上竞价加权平均价;
3.如有违约的煤种按照按照本办法中“第三条”进行考核后吨煤单价进行结算。
六、其它
(一)中标客户严格按照交易公告、中标告知函等内容履行合同约定。如遇煤炭市场和煤质变化较大等因素,需要调整成交价格,由惠宝煤矿与客户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调整,执行时间以公司通知的时间为准。
(二)煤质质量最终以惠宝煤矿化验结果为准。所有煤种以现货为准,质量不考核,装车视为合格。
(三)交易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交易中心申请调解,经调解后达成协议的,由交易中心监督协议的履行;在争议发生后30日内,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或交易中心调解无效的,可走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四)本办法与其它相关规定相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神木市惠宝煤业有限公司所有。